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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申购和赎回的资金结算(11.03)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11-03

2016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第五次预约考试将于2016年12月17日开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基金从业,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资金结算分清算和交收两个环节

(1)清算是按照确定的规则计算出基金当事各方应收应付资金数额的行为。

(2)交收是基金当事各方根据确定的清算结果进行资金的收付,从而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资金清算是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确认的投资者申购和赎回数据信息进行的。按照清算结果,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资金将会从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转移至基金在托管银行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或从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转移至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由于基金申购和赎回的资金清算依据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数据进行,为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投资者的申购(认购)、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购(认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目前,我国境内基金申购款一般能在T+2日内到达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赎回款一般于T+3日内从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划出。货币市场基金的赎回资金划付更快一些,一般T+1日即可从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划出,最快可在划出当天到达投资者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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