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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领取2017年正、副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普通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8-07-03

黑龙江2017年度正、副高级会计师评审、复核工作已结束。请各单位凭申报回执于2018年7月4日至7月11日期间的工作日到会计服务大厅取回申报人员材料。

关于领取2017年度正、副高级会计师 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市(地)财政局,中省直各单位:

2017年度正、副高级会计师评审、复核工作已结束。请各单位凭申报回执于2018年7月4日至7月11日期间的工作日到会计服务大厅取回申报人员材料。

㈠各市(地)申报人员的材料,由各市(地)财政部门负责统一取回;中、省直部门申报人员的材料,由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统一取回。各单位取回 材料后,请及时返还申报人员本人。

㈡领取人员请务必携带申报回执,申报回执丢失的,须携带领取人身份证和申报人员身份证。

㈢会计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1号;联系电话:0451-58592503。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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