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已结束,我市有42名人员通过评审。根据规定,请通过评审的人员及时与本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于2018年2月7日至2月21日期间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异议期结束后,将公示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月23日前报给我们,同时登陆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本单位系统进行公示,将公示结果逐级上报。
另:同时报二寸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系统同底版)
地址:市财政局会计科210室(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566号)
联系电话:0538-6220221、0538-6220087。
附件:泰安市通过人员名单
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8-2-8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