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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普通 来源:辽宁会计网 2017-09-12

辽宁会计网发布了《辽宁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希望广大考生关注。

广大会计人员: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才,建设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9月12日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传真电话:024-22827431

电子邮箱:lnkjzxzj@126.com

附件:

1.辽宁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2.《辽宁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4.《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省财政厅
2017年9月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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