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起,参加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将不再强制要求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将在海南省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中,酌情考虑给予具备一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申报人员量化加分。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改革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科学、客观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自2017年起,参加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将不再强制要求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参加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
二、鼓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更新
为了积极鼓励引导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需求,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会计行业发展需要,我们将在海南省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中,酌情考虑给予具备一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申报人员量化加分。
特此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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