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5年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201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现就做好2015年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5年11月16日起至11月20日止。
二、受理地点
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南昌市孺子路47号鑫源大厦十一楼1108室)。
三、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规定要求提供,并经主管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查盖章。申报材料每人一袋,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所属市厅局、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资格名称、是否破格等信息。
2.《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系统软件生成导出,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信息使用新开发的江西省职称申报管理系统软件采集,也可继续使用2012年版江西省职称管理系统软件采集,软件均可到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工作专栏()下载。
2.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规定的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材料报送。
3.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精神,设区市按20元/人、省直单位按40元/人上缴资格审查费40元/人。请各地、各单位将费用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缴清。
联系人:黄娟
联系电话:0791-87287613
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