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请2013年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于2013年11月11日至15日凭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领取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领证地点:北京市国谊宾馆北楼一层东侧101室(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6:30 联系电话:88393050。
国管局高评委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