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滨湖新区、经济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职改办: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河北省重新修订了《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切实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新的《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于2016年度开始执行,原《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同时废止。新的评审条件可登录衡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进行查看。望在试行中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向市职改办反馈。
2016年3月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