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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通知

普通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2018-12-18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8〕187号)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人员

参加重庆市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所有申报人员。

二、 答辩内容

1. 本人介绍。个人基本简况、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2. 专家评委提问。

三、 答辩时间

每人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其中本人介绍内容4分钟以内,最后1分钟有电子声音(或人工)提示。如果本人介绍或回答提问超时,专家评委有权终止答辩。

四、 答辩顺序

按公布的答辩顺序上台答辩。

五、 答辩要求

1. 仪表端庄,着装得体;

2. 进行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3. 答辩时声音要洪亮,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4. 回答提问,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5. 答辩会场要关闭手机或设为静音,保持答辩场所安静。

六、 其他事项

1. 凡参加答辩者,进行答辩前不得中途退场离开,答辩结束后自行离开。除申评人员、专家评委及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入答辩会场。

2. 答辩时间安排:2018年12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在答辩会场凭本人身份证件签到;上午9:00开始,中途休息时间由专家评委确定。

3. 答辩地点:重庆市财政局一楼106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一号。联系电话:67575551。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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