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申报评审

福建厦门关于报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通知

普通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 2016-01-14

关于报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及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申报人员按照人事关系属地管理原则递交申报材料。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2015年度厦门地区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收集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集中受理时间:2016年2月22日-26日2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00)

  2、受理地点: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12楼会议室(故宫路98号,联系电话:0592-2229601)

  请各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省财政厅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附件1)及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要求(附件2),认真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带齐申报材料到指定地点申报(省属、央属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直接报送省财政厅,我市无法出具省属及央属单位申报人员的委托评审函)。

  特别提醒:区属企事业单位评审表需加盖区职改办公章。

  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0592-5058253

  市人社局专技处,联系电话:0592-5052446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1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要求

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高会-考评无忧班

考试+评审+论文一站式服务

免费试学

高会新课全新升级 考+评全流程陪伴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