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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高会评审论文要求是什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1-26

2020年福建高会评审论文要求是什么?2020年福建高会评审论文要求还没有公布,但根据《2019年福建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补充通知》,2020年福建高会评审论文要求如下,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0年福建高会评审论文要求是什么?

福建高会评审材料报送的时间及地点

1、申报人员于2020年5月20日至6月10日(全天24小时)注册登录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填写申报内容(2020年6月11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已注册成功的人员,在系统停止注册后仍可修改申报信息。

2、各设区市财政、人社部门材料受理时间自定,应于2020年7月3日前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集中报送至省财政厅。

3、省属单位、中直单位的申报材料应于2020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公休日除外)报送至省财政厅。

4、省财政厅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1楼1105室。

福建高会评审申报论文、著作要求

1.论文或著作发表期限,应在取得中级会计(审计)师资格后,到2019年12月31日止。论文应是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不含报纸)或《福建财会研究》上的本专业学术文章;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假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提交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对论文和案例(调研报告)实行“文献复制检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文献复制比率最高线,高于最高线的实行一票否决。

2.代表作一篇,提供刊物原件1份,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2份。

3.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著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所有报送论文认证的复印件1份(论文代表作认证需2份)。提供在中国知网()上查询到的论文结果的复印件(《福建财会研究》除外)。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打印后分别附在论文复印件的后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高会评审论文撰写注意事项

1、原创性:一定要真实,是自己的研究成果,要有自己的特色、自己的想法,大家最好写适合自己的内容。切忌学术不端,大幅抄袭,各省市将继续加大论文的数据检索和查重力度。

2、实用性:从工作中来,到工作中去。写自己身边的内容,与会计财务管理相关的内容!你的经验别人看完,可以直接拿来用,就更有实战性。切忌纸上谈兵,华而不实。

3、创新性:写出新意,能够揭示会计发展规律、促进会计事业发展的方面。要所有突破,不能在原有的圈子里转!切忌只谈一些众所周知的大道理。

4、针对性:针对某个、某些具体财税问题展开!切忌题目太大,泛泛而谈,写不出亮点。

5、真实性:不能虚构业务数据和案例。

6、及时性:密切关注财政部、会计司、税务总局的动态。同时,建议大家可以紧密结合当时时势情况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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