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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2015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

    普通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11-09

    福建关于下达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各厅(局)、各高等院校、中央在闽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我省各系列(专业)职改办报送的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经统筹安排,现将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若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评审工作计划的,请提前一个月报备。

    下放评审权组建高级职务评委会的评审工作计划,由各设区市及省直有关单位自行安排。

    附件:2015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表(摘要)

    序号
    职务系列(专业)
    受理范围
    主管部门
    收材料时间
    任职截止时间
    评审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34
    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
    规模以上企业、省属本科院校、三级医院以及《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闽财会[2012]30号)试点的7家会计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工作,并受聘高级会计师且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规模以上企业指:工业、批发业营业收入4亿元及以上;建筑业营业收入8亿元及以上;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营业收入3亿元及以上;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及以上;其他行业营业收入2亿元及以上。营业收入为公司(单位)2013年经过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数据。)
    省财政厅
    2016年1月10日-1月2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4月
    陈水华:
    0591-87097628
    35
    高级会计师
    凡在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同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并且符合福建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申报条件的会计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评审。
    省财政厅
    2016年1月11日-1月2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4月
    陈水华:
    0591-87097628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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