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5]11号),江苏省201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要求如下:
2015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凡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对具有统计、审计、经济等会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参加了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仍可申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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