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湖南省2014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关于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排列:
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装订排列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程序及送审材料的规定》(湘人发〔1996〕3号)、《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的补充规定》(湘职改办〔1998〕1号)执行。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及排列顺序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复印件。
4.任现职的《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及《聘任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及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
6.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
7.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明原件(至少3个模块)。
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9. 2012-2014任一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国家线)或2014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省级线)(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10.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非必须)。
1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5年,2009-2013年每年一份)。
1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及排列顺序
1.《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16K纸打印,不装订)。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个人述职报告(4份)。
4.任现职以来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必须逐个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证明人及单位领导二人以上签字,同时注明:“XX制度(办法、成果等)由XXX同志主持(起草、参与等),特此证明”意见,不注明意见者,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
5.任现职以来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奖励证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6.任现职近5年来(2010-2014年)已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7.其他有关材料。
8.任现职以来因犯错误受处分的,由单位提供当时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的材料。
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不得马虎潦草,更不得任意涂改。所有复印件必须逐页签字盖章签署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材料应做到整体美观朴素、封面醒目大方、目录清楚明白、页码明晰有序,并用专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上必须清楚填写有关内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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