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标准是什么?根据《黑龙江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龙江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标准如下:
(一)评价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11号)执行。
(二)申报渠道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33号)执行。
上述文件均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或黑龙江省会计网“职称考试和评审”栏目查阅。
(三)按照全国会计考办规定,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成绩,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达到省线合格标准,当年评审有效。
(四)评审费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2022〕457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