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要求是什么?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黑龙江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要求如下:
(一)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2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二)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核查推荐、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三)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申报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四)严格执行申报人员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取得资格的予以撤销,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从今年开始,全省启用新版职称服务平台,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操作,网址:,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未统一分配账号的单位可自行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
(六)请各地、各单位务于2022年11月15日前在平台将申报人员信息提交至会计系列评审委员会。
(七)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年度评审工作,纸质材料采取分时段、分批次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将在黑龙江省会计网公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