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西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6月28日8:00至2022年9月9日18:00,广西2022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程序了解一下!
广西2022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程序
申报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应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一)符合《通知》的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材料,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申报人完成信息填报及材料提交后,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的申报人所在单位以及各层级职改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材料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及材料提交。如缺少《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中标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申报材料不得提交单位审核推荐。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单位审核审议。审核推荐单位要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由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承担审核责任。
对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明确是否同意推荐,并如实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
(三)单位内部公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名册(姓名、学历、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申报资格名称、申报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单位推荐。各单位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组织审议推荐,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单位对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推荐意见应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审议推荐小组出具不同意推荐意见或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形的,单位不得推荐。
申报人无需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单位如实填写申报人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五)主管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六)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
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系列职改办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明确补充材料时限要求。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七)各级职改部门应加强对参评材料的复核审查工作,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相关职改部门应反馈申报人所在单位重新核实,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个人和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评委会评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经核实申报材料造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名单报自治区职改办备案,如前期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上述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申报。
(八)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九)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
(十)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广西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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