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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1安徽高会评审 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如何办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0-11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1安徽高会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8:00-10月17日24:00,申报2021安徽高会评审需提供继续教育学习证明,那么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如何办理呢?

2021安徽高会评审申报材料

1.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2019年、2020年或2021年度)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

4.2017-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5.近5年(2016年-2020年)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6.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5000字以内,以近5年为主);

8.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以近5年为主。无论文但符合提供2篇本单位的经济分析报告或管理建议书要求的,需写明报告价值,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9.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近5年为主)以来的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10.《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1,本人签字);

1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由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单位申报人提供(附件2);

12.《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及相关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复印件等);

13.单位推荐意见书(2000字以内,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4.申报人员所在核算主体单位相关情况简表(附件4)。

上述材料中,第2项由申报人在系统中申报并逐级提交到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时再导出打印,线下逐级盖章;第3项至第11项由申报人在系统中录入上传;第12项至第14项由用人单位审核时上传系统(以上材料具体操作见相应操作手册)。

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如何办理?

答: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可登录“安徽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在“服务直通车”板块,点击“会计管理-会计继续教育”,选择“网络教育学习”或“视同教育登记”进行学习登记。已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并打印证书的,市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专业课经市财政部门盖章、公需课经市人社部门盖章后直接上传申报系统;省属单位人员经省直主管部门人事处或省属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盖章后上传申报系统。

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如前期已报名的,可直接登录相关会计网校学习;如未报名的,请待我厅会计继续教育系统升级完成后报名学习(预计2021年9月29日前)。

公需课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继续教育”,按要求登录报名学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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