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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论文要求有哪些?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0-08

2021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论文要求有哪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可知,内蒙古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报送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0月25-11月5日。想要参加评审的小伙伴快来了解一下2021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论文要求吧!

2021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论文要求

继续设置论文条件,推行取得现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的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会计专业研究成果、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及论文论著的质量。

内蒙古2021年高会评审报送时间及报送地点

(一)自治区直属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0月25-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515房间)。

联系电话:0471-4192212。

(二)盟市向自治区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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