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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种人不得申报吉林高级会计师评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6-23

吉林发布关于《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申报人员中如有一下几种情况,不得参加吉林高级会计师评审,想要参加吉林高会评审的小伙伴快来了解一下吧!

申报人员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吉林高会评审:

(一)近3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的人员;

(二)近3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人员;

(三)近5年因所在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被查处,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四)近5年审查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业绩成果、伪造佐证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五)曾经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六)纳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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