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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需要发表两篇论文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5-21

根据《江苏关于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可知,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需要发表两篇论文,有关2020年江苏高会评审申报论文要求详见下文: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

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论文、译作等。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财会专业论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或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对长期在县(区)级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

注: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论文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即考生论文应在取得中级会计师后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论文在3月31日之后发表都是不能算作本次评审的论文材料,申报人员应注意自己论文发表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以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评审正常进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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