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关于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可知,申报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补报。那么,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你知道吗?小伙伴们快来了解一下吧!
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一)报送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要求,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1.所有申报人都必须先行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所有申报人都必须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在“江苏人才信息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也有相应的链接)进行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提交之后,申报人应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前往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材料现场核对和网上缴费等相关事宜(具体时间依当地的安排)。
3.因整个评审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除需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不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二)报送时间
1.网上填报的起止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
2.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在宁其他单位于6月1日起至7月3日17:00前,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12、810室)进行现场核对(受理后当场退回材料原件)。
3.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于7月10日前,将经市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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