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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要求你知道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30

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要求你知道吗?根据《关于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可知,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6月2日-6月11日,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答辩时间为9月14日—10月30日,北京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要求如下,快来了解一下吧!

北京高会评审申报要求

(一)申报表填写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的人员,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ywsite/bjpta/)进行网上申报,经初审通过后,由申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申报表。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可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服务”栏目“网上下载”板块(fuwu/bmxz/rcdw/)下载或从相关职称评审服务机构领取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

(二)评前公示要求。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报表盖章要求。申报人打印申报表时,需使用A4纸(建议双面打印),按要求在申报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部门印章(个人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需加盖存档专用章),多页申报表需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交相关职称考试、评审机构。

(四)优化现场审核程序。申报我市职称考试、评审时,凡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可免于提交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考评结合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申报时,可通过申报系统调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现场审核时免于提交考试合格证书。

(五)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使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部分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安排在第三、四季度进行,相关专业申报人需在申报年度前提前参加考试,并在成绩合格有效期内申报评审。

(六)学术造假“一票否决”。申报人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纳入失信黑名单;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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