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关于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可知,网上填报的起止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补报。申报职称的论文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那么,你知道2020年江苏高会评审论文要求有哪些吗?
江苏2020年高会评审申报要求
2020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执行)。
(一)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四)外省或中央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须提交省(部)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详见苏人社发〔2019〕95号文)。
(五)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六)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按《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职称〔2001〕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41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0年江苏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论文、译作等。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财会专业论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或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对长期在县(区)级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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