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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经历要求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16

广东深圳高会职称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30日,申报人尽量于4月19日24时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用人单位审核,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广东深圳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经历要求如下:

广东深圳高会评审申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下同)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会计及相关部门业务主管及其以上职务,或者担任小型企事业单位财会机构负责人,属于本单位核心业务骨干。

2. 主持(指导)县(区)级以上地区(包括行业)或企事业系统内的财会管理工作。

3. 主持(参与)本单位、本系统的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改革工作,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

4. 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会计与财务专业服务项目负责人, 或者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专项审计或检查项目的负责人或主审(主管)人员。

5. 主持(参与)制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或者主持制定小型企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与办法。

6. 参加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与系统)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法规、办法的制定与编写工作。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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