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2019年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通知》报送申报材料日期为2019年11月20-30日,内蒙古2019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程序了解一下吧!
内蒙古2019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程序
(一)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申报人员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以及本人基本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在“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资格评审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签章,之后报至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二)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人事和财务机构分别进行审核签字签章且经公示无异议后,集中统一报送自治区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自治区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区参加评审的,须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地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并按规定要求,集中统一报送至自治区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什么是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全国线在三年内有效)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这就涉及到高会考试成绩3年有效认定啦!超过国家线的高会考生拥有三次高级会计师评审机会,超过省线的考生拥有一次高级会计师评审机会。注意:高级会计师评审机会并非按照考生参加的次数,而是评审安排的次数,即使未参加也算做一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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