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2019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申报人员应向市正高会评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申报人员需要准备提交哪些材料呢?具体如下所示:
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申报人员应向市正高会评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
1. 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正高级会计师材料目录》1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可在网上申报界面中“相关表格”栏目下载打印);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3份(纸型A4,可在网上“生成申报表”栏目自动生成);
(3)受理凭证1份(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
(4)二寸照片2张。
2. 需要查验原件的材料包括:
(1)送审论文或著作(3篇或以上);
(2)学历和学位、高级会计师等证书,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 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4. 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2019年7月18日至7月25日期间,申报人员凭网上下载的受理号至上海市会计学会(地址:中山西路2230号一号楼1315室)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联系电话:021-64386502。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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