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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泉州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的通知

    普通 来源:泉州市财政局 2022-02-15

    福建泉州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的通知,申报人员注册福建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至2月28日(全天24小时),2022年3月1日-3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纸质材料报送到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局、管委会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改办、福建省会计职改办《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2〕1号)要求,现将我市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丰泽区东海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栋624室,咨询电话:28066562)。

    二、材料报送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人员于2022年2月15日至2月28日(全天24小时)注册登录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填写申报内容(2022年3月1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已注册成功的人员,在系统停止注册后至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前可修改申报信息。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根据《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2〕1号)要求。(相关文件可登录“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专题专栏——福建会计——继续教育、考试及评审”中查阅)

    (三)单位归属县(市、区)申报人员报送程序:

    1.将所有材料(含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2.送县(市、区)财政局、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3.由县(市、区)财政局出具介绍信、人社局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后送市财政局、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4.各县(市、区)职改办应加强对参评人员身份的审核,确保评审范围、对象符合规定。

    (四)单位归属市直申报人员报送程序:

    1.将所有材料(含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2.由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无主管部门可不提供);

    3.送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三、其他事项

    (一)评审通过名单公示、资格证书领取、材料退档等有关通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等相关文件可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专题专栏——福建会计——继续教育、考试及评审”中查询。

    (二)咨询电话:

    省财政厅会计处 0591-87097131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91-87857057

    附件: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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