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 申报材料 |
2021年贵州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节假日除外),根据《贵州2021年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通知》,2021年贵州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报送要求如下:
贵州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及报送要求
(一)合订材料(统一用A4纸制作并胶装,按下述顺序编目、装订)
1.申报材料目录;
2.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3.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5.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6.个人业绩成果自述;
7.身份证(复印件);
8.各类证书等个人信息材料复印件;
9.公需科目学习记录和贵州省会计人员专业继续教育完成记录(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可完成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信息查验);
10.近5年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符合评审条件的业绩、学术佐证材料(含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学术技术水平业绩佐证材料、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散装材料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无需另外加装封面及封底)一式四份;
13.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A3纸打印)一式两份;
14.推荐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须填写《2021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及公示结果说明;
15.《贵州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16.贵州省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申报表。
17.公开发表、出版的专业论文、论著(原件)。
(三)报送要求
1.提供的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盖章,审查、审核人签名。
2.提供的相关表格、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的论文等学术复印件,需复印期刊封面及刊号所在页、目录及正文,同时,在提交的论文须在所发表的期刊目录上划“ ”标明。
4.报送上述合订材料和散装材料所有材料电子文档(盖章后扫描PDF刻录光盘)一份,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将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另外所有材料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盒)装袋报送,档案袋(盒)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手机等信息,同时报送材料时带上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5.对填写、装订不规范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评审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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