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论文要求有哪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可知,内蒙古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报送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0月25-11月5日。想要参加评审的小伙伴快来了解一下2021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论文要求吧!
2021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论文要求
继续设置论文条件,推行取得现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的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会计专业研究成果、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及论文论著的质量。
内蒙古2021年高会评审报送时间及报送地点
(一)自治区直属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0月25-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515房间)。
联系电话:0471-4192212。
(二)盟市向自治区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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