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0日,2021年高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四川省线55分)也可参加本次评审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抓紧时间进行申报!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如下:
四川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流程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组织机构为省高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财政厅会计处。
(一)审核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自身工作职责负责对申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由当地财政局予以受理、登记并代收评审费。
省级各主管部门、省属各企业、有自主评审权限的单位和央属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审核由省高评办负责。
学历审核按照《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2018〕13号)规定执行。
(二)现场答辩
省高评办负责从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答辩专家,组建多个答辩专家组,进行现场答辩。申报人应当按照省高评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答辩,就高级会计师应当具备的专业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任现职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答辩。每名申报人答辩时间为15分钟。答辩结果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申报人员方能进入第二阶段的审议评审,其答辩结果作为审议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答辩时间拟定于2021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审
答辩结束后,省高评办将现场答辩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省高会评委会进行同行专家评议。
(四)公示
评审结束后,省高评办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格确认和批复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省高评办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由其确认和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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