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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四川2021高级会计职称评审需提交哪些材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9-28

四川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0日,2021年高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四川省线55分)也可参加本次评审申报。你知道四川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吗?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申报人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如下:

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四川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1.主评材料

(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000字以内)1份,内容主要包括担任会计师(或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被推荐者的政治素质、专业学识水平、专业工作经历、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贡献,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述1份,内容包括专业学识水平、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其他成果等;

(3)《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符合专业学识水平要求、业绩成果要求的证明材料各1份,专业工作经历要求证明材料2份。

2.辅评材料

(1)公示结果原件2份(盖单位公章);

(2)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2019、2020、2021年度)或202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级)复印件1份;

(3)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证明1份(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5)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能在学信网或学位在线网上准确查询相关信息的,则无需提供;若无法准确查询相关信息的,则需由用人单位对学历学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6)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7)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所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8)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还应提供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需将原件报各地财政部门或省高评办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后盖章确认。

3.相关表格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 一式3份;

(2)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附件2)1份;

(3)自我评价表(附件3)1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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