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高级会计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申报人员采取网上申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利用系统报送电子材料,同时还报送部分纸质材料(获奖证书、课题结题证明、专利证明、论文著作、《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见附件>及其他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等)。
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直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
根据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1〕14号)要求,现将我市报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我市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19〕39号)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一、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采取网上申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利用系统报送电子材料,同时还报送部分纸质材料(获奖证书、课题结题证明、专利证明、论文著作、《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见附件>及其他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等)。参评人员应根据省会计学会公告要求,认真准备参评材料,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在省高评委网上审核通过之前,参评人员提交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需要盖章。
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要遵循逐级申报的原则,由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集中报送,市级审核部门不受理各县(市、区)个人报送的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负责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和公示。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
做好材料审核报送工作。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原因。申报人员应及时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并接收退回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1]
二、各类人员审核流程
(一)各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
纸质材料及系统数据审核流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局、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联合审查——市人社局专技科、市财政局会计科联合审查——省高评委
(二)市直单位(市级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申报人员
纸质材料及系统数据审核流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市人社局专技科、市财政局会计科联合审查——省高评委
(三)人事档案委托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代管的企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含市属企业)申报人员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此类人员申报,由本人参加会计人员信息时选择的采集地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其基础材料(不需要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统一汇总后上报市一级呈报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
纸质材料及系统数据审核流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市人社局专技科、市财政局会计科联合审查——省高评委
三、报送时间及地址
我市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16日,网上申报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各呈报部门(单位)报送材料前与市人社局、财政局进行预约。
市人社局评审受理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739室,咨询电话:2967959。
市财政局评审受理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1109室,咨询电话:2606005。
四、其他事项
(一)省高评委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登录申报系统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共4份),按照审批流程,相关单位和个人签字盖章后,由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分别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存档;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直接将签字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
(二)针对疫情影响,同时也是为方便评审人员咨询及交流,各县(市、区)承报部门要分别建立“2021年度××县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交流QQ群”。市直单位参评工作人员请加 “2021年度济宁市市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交流QQ群”(群号:1168438285)。
(三)市直及各县(市、区)财政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相关附件电子版,请登录济宁会计信息网查询、下载。
附件1: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doc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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