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报2024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鲁财会〔2024〕56号和《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4〕4号)要求(具体通知要求见附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19〕39号)要求,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初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统一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一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通过申报路径报送至日照市财政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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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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