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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裕华区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普通 来源: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 2024-06-05

河北石家庄裕华区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裕华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辖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上级职改主管部门会议精神,裕华区职改办现对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进行布置。
一、时间安排
(一)6月11日至6月20日,完成申报推荐数量备案和职称评审系统账号开设。
(二)7月1日至7月10日采用群内预约的方式完成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现场原件审核,审核通过人员7月11日、7月12日统一报送系统打印的一览表(签字、盖章齐全)、附件9信息核准表;7月29日至8月5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网上审核。
(三)7月15日至7月26日采用群内预约的方式完成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现场原件审核,审核通过人员8月12日至8月14日统一报送系统打印的一览表(签字、盖章齐全)、附件9信息核准表;8月15日至8月30日前完成中级职称网上审核。
二、有关要求
1、推荐数量备案的同时,各单位现场U盘拷贝提交以下附件。
附件1:石家庄市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一)(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附件2:石家庄市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二)(仅区属事业单位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附件3 :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单位情况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附件4:**单位2024年度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2、为确保职称评审系统账号唯一、准确、真实,要求事业单位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凭营业执照原件申请创建系统账号,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背面注明法人和人事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严禁利用本单位账号为非本单位人员创建账号,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弄虚作假处理。
3、关于申报人员退休年龄:评聘结合专业人员退休年龄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非评聘结合专业人员退休年龄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4、2024年起执行2023年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各单位按照新条件组织量化打分推荐。
5、关于审核网上职称申报信息:对职称评审通过后在职称评审表、证书上显示的申报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专业、工作单位等信息),用人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与申报人员进行逐一确认,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申报单位统一提交附件9: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基本信息核准表,并对申报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6、严格执行申报评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学术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规定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网上信息填报、审核及信息报送要求
(一)组织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按照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要求,认真核实申报专业,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原件扫描件),单项材料多页的请扫描成1个PDF文件上传。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规范、完整,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现场原件材料审核要求
1、申报单位负责给本单位申报人员开设申报账号;
2、申报人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据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原件清晰扫描件,单项材料多页的请扫描成1个PDF文件上传;
3、申报单位人事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组织报送本单位申报人员原件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请将原件按照系统原件上传顺序排序、按照申报系列(专业)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并形成《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同时提交系统生成的《一览表》两份(正反面打印,签字、盖章齐全)。
四、其他事项
1、党校专业并行使用2024年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和2023年修订使用的参照执行的相关职称评审条件,并行使用仅限今年。
2、严格按照卫生系列基层正高适用范围、基本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业绩成果条件认真组织申报推荐。    

裕华区职改办办公地点:裕华区塔南路169号政府主楼1230房间;联系电话:86578682。

附件:附件1:石家庄市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一)

附件:附件2:石家庄市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二)

附件:附件3: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单位情况信息登记表

附件:附件4:某某单位2024年度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附件5:河北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冀人社字[2019]236号)

附件:附件6: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2023年)

附件:附件7:河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附件:附件8:河北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书(2023版)

附件:附件9: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基本信息核准表

附件:附件10:冀人社字〔2024〕90号印发党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

附件:附件11:冀人社字〔2024〕93号印发基层卫生专业条件的通知

附件:附件12: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4〕49号)

附件:附件13:石家庄市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石职改领字[2023]1号) 

石家庄市裕华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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