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3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异议期公示,详情如下:
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异议期公示
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对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申报人员进行了评审,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以及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情况,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联系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高会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1-51769803 51769574
来信请注明“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受理截止日期以寄发地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异议期公示名单(请至官网查看)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1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