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申报评审

2023年辽宁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普通 来源:辽宁会计网 2023-11-27

2023年辽宁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共648名申报人员通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2023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按照《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16号)、《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规〔2020〕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3〕172号)的有关规定,经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表决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验,648名申报人员通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向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22827431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邮政编码:110032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请至官网查看)        

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高会-考评无忧班

考试+评审+论文一站式服务

免费试学

高会新课全新升级 考+评全流程陪伴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