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3年四川高会评审需准备哪些材料?
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必须准备下列申报材料并按要求签章,根据评审系统要求填报并以PDF格式文件上传。
1.主评材料
(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000字以内,三号字体)1份,内容包括:担任会计师以来被推荐者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贡献,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评审系统。
(2)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述(2000字以内,三号字体),内容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其他成果等。
(3)《条件》中规定的业绩成果要求、专业学识水平要求的证明材料各1份。其中:涉及合作会计专业课题研究,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贡献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上述材料需将原件报各地财政部门或省高会评委会办公室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确认并上传评审系统。
2.辅评资料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打印件1份(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打印)。
(2)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查询结果材料各1份(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查询)。
(3)公示结果材料1份(注明公示起止时间、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及公示结果)。
(4)工作经历要求证明材料1份。
(5)2023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材料1份。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规定,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具体科目)登记情况(通过“四川会计服务”网查询继续教育登记情况)。
(6)学历证书及证明材料1份。除学历证书外,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2002届以前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在学信网(学位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学历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经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7)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
(8)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所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证明文件材料各1份。
(9)企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还需提供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
以上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确认后,再扫描上传评审系统。
3.相关表格
(1)《评审表》2份。
(2)《综合表》1份。
(3)《自我评价表》1份。
以上表格须在评审系统中下载打印,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四川高会评审申报材料填写及上传要求
1.填写要求。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照片要求。近期1寸白底免冠标准证件照,格式JPG、JPEG。
3.证明材料要求
(1)证明材料签章要求。证明材料由所在工作单位提供业绩及盖章,如果申报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可能存在委派(派遣)、借调等情况的,需出具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的关联证明(派遣、劳务输出、借调等文件);申报单位与上级单位、主管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产权纽带关系或组织机构图。
(2)专业学识水平要求。每个专业课题需提供整套材料,如涉及合作课题,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贡献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按照课题的征集、立项、参与情况说明、内容、结项、验收材料顺序扫描;每篇公开发表的论文按照期刊封面、目录(个人姓名处作明显标记)及论文正文顺序扫描;专著或译作按照封面、显示本人撰写情况页面、目录、主要内容顺序扫描(另需提供专著或译作原件用于评审);相关部门采纳的会计政策制度性文件、专项调查分析报告、专题方案、财务案例等,需提供被采纳证明,按照采纳证明及具体材料的顺序扫描。以上各类证明材料均应按要求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评审系统。
(3)业绩成果要求。申报人提供的每份工作业绩材料,均需由成果单位(工作业绩成果涉及不同单位,需分别由取得业绩的所在单位出具确认证明)提供申报人的参与情况及对成果的贡献程度说明,相关证明人签字及联系方式,并由成果单位盖章确认。每份业绩材料按照参与情况说明、工作业绩材料的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评审系统。
4.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要求。所有涉及需扫描上传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资历、论文、业绩材料等均应正放扫描,保证每份材料清晰、完整,不影响审阅。上传证明材料应与申报内容准确对应。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