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正高级会计师审核通过人员现场核验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网上审核通过人员现场核验资料的通知
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审核结果已反馈本人,请登录正高级评审系统查看结果。通过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评审系统中下载打印《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并按以下要求本人携带资料,完成现场资料审核和缴费。
一、《评审表》下载打印和现场资料审核时间
下载打印《评审表》时间:2023年10月17日-18日。
现场资料审核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
二、审核地点
山西省财政厅7A会议室。(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三、《评审表》打印装订和签章要求
1.以A4纸正反双面彩色打印一式二份,即正反面共14面,7页纸,左侧胶装,不得用订书针装订,不得加装硬皮和软皮封面和封底,不得改变格式和版式及页码顺序,装订须牢固美观,到现场已经开胶和散页的不予受理。
2.《评审表》封皮“工作单位”为系统导出,应与评审系统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推荐意见”页“工作(聘用)单位鉴定意见”栏公章名称、与“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单位公章名称一致,不得盖单位部门章。封皮“填表日期”为系统默认日期“2023年10月”。
3.“推荐意见”页“工作(聘用)单位鉴定意见”栏,应由工作单位写明(可机打也可手写):“该同志为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①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②学历、资历、经历(能力)、考核和继续教育条件均符合晋财会〔2023〕37号文件要求;③业绩成果条件符合第 条;④学术理论条件符合第 条。”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不得盖名章,必须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可以是单位法人或分管财务的本单位高层领导,不得申报人本人签字)。
4.“主管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栏、“市人社局(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由出具推荐函的部门选择相应地方盖章,章名应与推荐函上的章一致。属于央企的由山西分支机构盖章,不必由总部和省人社厅盖章,由山西分公司盖章即可。此处审核意见都应写明“同意推荐”(没有审核意见的,评委会不予受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及“经办人签名”处,签名或盖名章均可。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不得盖名章。(负责人同第3项解释)。“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写最高学历和学位的号码。
以上日期处都不得空白,具体时间如实填写。
《评审表》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现场审核不予通过。
四、现场需要提交的资料
1.装订签章后的《评审表》一式两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3.初始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4.继续教育证明截图。
5.聘任文件、聘用合同和工资审批表、劳动合同复印件。
6.业绩目录表和业绩证明原件及所有业绩内容。
7.评审系统中上传的论文刊物原件及盖章后的论文检索页(专著不必提交)。
8.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9.三公示报告和推荐函原件。
10.单位性质私企的,需提交人才档案保管证明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评审表》外,其他都不用装订,现场审核后留《评审表》2份,其余的返还申报人。
五、缴费时间和答辩时间
现场资料审核通过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9日下午15点前登录评审系统采用支付宝方式完成网上缴费,缴费金额650元/人。缴费完成申报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随时关注“2023年高会申报”公众号相关通知。
山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