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会评审一般均需发表论文,那么关于论文有哪些要求呢?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各地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大家可参考!提醒:论文发表建议在申报前1-2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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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级会计职称论文发表要求
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会计理论与实务,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论文2篇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书籍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0000字;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级以上会计相关的课题或研究成果1项以上,并已结项;
(四)省级以上管理会计、内控等案例评选中获奖案例的主要完成人;
(五)长期(5年以上)在乡镇单位(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操作性强的,可提交2份本人撰写的与本区域、本单位会计工作相关的较高水平的专题方案、会计案例分析报告等。
注意事项
论文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发表的论文;论文字数指正文字数,不包括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
期刊是指具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公开并定期出版发行的刊物,不含增刊、专刊、临刊、电子期刊等。
出版书籍指具有ISBN国际标准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研究性合法书籍,不包括一个单位、一个系统统一出版的论文集、讲话集、报告集等。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