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会评审一般均需发表论文,那么关于论文有哪些要求呢?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各地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大家可参考!提醒:论文发表建议在申报前1-2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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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机制健全,会计信息质量良好。同时,须具备条件1-6中的3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1-6中的2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1-8中的3项(第7-8条件中必备1项):
1.在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会计基础管理,提高会计工作(信息)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起主要作用。
2.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单位会计制度设计并有效实施,经实践检验成效显著。
3.参与单位经济管理,在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经营、资本运作、内控建设和经济决策等方面发挥参谋决策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4.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会计、经济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发表的论文与本专业工作具有高度相关性和一定的创新性。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本职工作及专业特点独立撰写2篇以上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经济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或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等会计工作研究性报告(不少于3000字),经评审专家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5.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名),参与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具有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并取得明显成效。
6.公开出版会计专业的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主持、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撰)会计专辑或培训教材1部以上。
7.主持3项以上大中型审计项目,经监管机构或同行机构评价质量高。
8.主持3项以上大中型咨询项目,被客户采纳后,对促进客户规范会计核算、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发展目标等方面产生明显成效。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