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结果公示,详情如下: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评定易华等13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皖财会〔2023〕2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6号)等精神,经安徽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易华等13位同志具备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22〕423号)批复,易华等13人(名单附后)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2年11月19日高评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附件:2022年度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pdf(请至安徽省财政厅查看)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