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2年高级会计师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是什么?详情如下:
宁夏高级会计师评审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报人按照要求向用人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2.《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称登记表》(申报系统导出);
3.《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一览表》(申报系统导出);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
5.个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6.单位公示结果;
7.单位推荐报告,说明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8.继续教育学时佐证材料;
9.现职称证书复印件(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证书,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0.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申报副高职称人员须提供)
11.论文、著作原件及答辩资料复印件(在期刊目录处标出论文标题);
12.论文检索页(检索页面要出现网页名,插放在杂志内被检索论文的标题页);
13.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格式见附件1);
14.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或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单位审核人签名并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15.受聘职务(岗位)任职文件(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
16、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
(二)注意事项
1.《宁夏专业技术职称登记表》(一式两份):须A4 纸正反打印,申报人承诺处须本人签字,单位承诺处须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较早无法查询打印的,须提供毕业证及学籍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应报告公示时间、形式、结果。突出贡献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参评申报人还须提供主管部门推荐报告,企业由用人单位出具推荐报告。推荐报告须明确申报人德能勤绩廉考核情况和推荐理由;
4.继续教育佐证材料:公需课全部在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上学习,专业课线上学习的,在申报系统中抽取打印,线下学习的须提供学习文件、继续教育结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论文:论文须提供期刊原件(不含电子期刊);
6.著作:提供著作原件和字数证明(须一次性说明全部参编人员撰写的字数);
7.业绩资料:提供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课题、科研、项目、技术推广量等,以及重大专项报告、行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专项报告等;
8.业绩成果:获得各类专业奖项、专利、科技成果、新产品证书等相关成果;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制(修)订成果(推行代表作制度,业绩成果填报一般不超过6项,具体参照评审条件);
9.《宁夏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一览表》须与系统中填报内容和提交的材料保持一致,复审结束后不再受理增补的业绩材料;
10.事业单位申报人必须提供《宁夏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自治区区直部门事业单位须经主管厅(局、委、办)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市、县(区)级事业单位的须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11.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按规定期限向评委会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12.申报正高答辩资料需复印5份;申报副高答辩资料需复印3份。
纸质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装入坚固、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清单内容、数量、顺序与档案袋内装入的申报资料相一致,如分装多份资料袋的,每袋面上需贴袋内资料清单(格式见附件2)。
(三)时间要求
评审委员会复审通过人员按照属地原则,于7月1日至10日向所在地地级市财政局提交材料并缴费,地级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后,于7月15日之前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