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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公示通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1-02

2021年辽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公示通知,85名申报人员通过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2021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按照《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辽人社职〔2019〕43号)、《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规〔2020〕3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1〕179号)的有关规定,经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表决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验,85名申报人员通过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向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22827431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邮政编码:110032

附件:2021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请至辽宁会计网查看)

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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