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做好2020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申报山西高会评审需完成继续教育!
山西高会评审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山西高会评审申报即将开始,你准备好了吗?
山西高会评审申报流程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除资历条件外(须取得会计师资格)其他申报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和资历人员,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须报送新增业绩成果1项以上。
(二)单位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等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
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申报材料由省主管部门或各市人社局审核后报送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四)推进职称工作网络申报。申报方式采取在线申报,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平台进行申报。初审通过后,各市、各主管部门将申报评审相关纸质资料,安排专人统一报送至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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