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通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关于2020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按照《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辽人社职〔2019〕43号)、《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规〔2020〕3号)和《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则的通知》(辽财办会〔2020〕47号)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表决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验,534名申报人员通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现对2020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向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22827431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邮政编码:110032
附件:2020年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请至查看)
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