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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提交时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1-04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西藏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提交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西藏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一)不需要装订的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 

2.免冠一寸白底证件照片 3 张(背面备注单位、姓名)。 

3.《西藏自治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原件。 

4.取得会计中级资格以来撰写的本专业论文、论著、学术专著或教材原件。 

(二)需要装订及排序的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1.单位评审委托函原件。 

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原件(1000 字以内)1 份,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担任会计师(或取得中级职称)以来的政治素质、专业工作经历,专业理论水平、业绩与成果,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

签字。 

3.身份证复印件。 

4.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 

5.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6.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学历相关信息的,由所在单位提供学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 

7.近3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8.近3年的年度工作考核材料复印件。 

9.取得会计中级资格或会计相关中级资格以来的获奖证书、论述、著作等有关材料及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 

1.申报人应在提交材料首页编写“送评材料目录”,并按顺序编写页码后,装订成册,连同不需装订的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避免遗失。 

2.申报材料须提交15套并符合前述要求,否则评审组织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申报人应自行从“ 西藏自治区会计网 ”(220.182.49.140:7001/xzkjw/)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西藏自治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填写后,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 

其他事项 

(一)所提交材料的审核要求。 

各级各单位若审核发现,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严肃处理处罚,责令申报人 3 年内不得参加相关高级职称申报并追究个人责任;对申报人公示期间,若有举报事项的,对举报事项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申报材料可先行提交,待核实后召开评审会前,将结果及时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应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退回的原由。 

(二)所提交材料的审核责任。 

各级各单位应依照《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和《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规定,认真对推荐审核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级各推荐审核单位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的,存在与申报人串通、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评审组织机构有权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处罚。 

(三)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各级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1月18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提交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杰、常羽婷, 0891-6591417、17789901250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拉萨市农科路 6 号自治区财政厅第二办公区)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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