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发表要求是什么?申报广西高会评审需发表几篇论文,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或国家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有应用价值的会计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3千字以上)。
二、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有应用价值的会计专业论文1篇以上(每篇3千字以上),且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的经济分析报告(每篇3千字以上),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每篇3千字以上)。
三、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经济分析报告(每篇3千字以上)。
四、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五、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著作两项。
论文、专业报告作者,须为本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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