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西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个人申报需在2021年1月28日前完成,陕西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报送材料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31日。
陕西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报送材料
(一)评审表格类
1.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2份,最后一页“评审审批意见”不打印,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
2.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3纸打印1份,上报单位盖章。
3.网报系统填写的会计理论与业绩成果简介表(5小项),A4纸双面打印1份单位盖章,附本人签名。按要求上传对应的支撑材料,不须提供纸质版材料。
4.系统中的个人证件照(办理电子证书使用)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照片626像素(高)×413像素(宽),大小不超过1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
(二)评审材料类
1.各级主管单位的申报人员汇总委托函1份(格式参考网报系统示例)。
2.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公示证明1份(格式参考网报系统示例)。
3.本人考核年度期间以写实为主详细的《会计理论与业绩成果》总结1份。总结中姓名必须用“本人”代替,单位名称必须用“本单位”代替,不得出现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
4.证书原件。包括学历(位)证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
5.考核年度期间会计工作方面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原件。
6.能代表本人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理论水平的论文论著原件。
7.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另行提供个人业务自传1份。主要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及理由,重点反映考核年度期间的突出工作及业绩成果。
8.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
以上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报送,不需装订,袋外注明申报人姓名和原件明细。
(三)材料填写及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目按要求盖公章,要明确简述(手写)被推荐人有关方面的表现及推荐其评审高级会计师的理由。
2.所申报表格中的有关内容只填写考核年度期间的,以前年度的内容不需填写。
3.基层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并对被推荐人考核年度期间的会计理论与业绩成果总结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申报材料以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区)财政部门为单位,一次性集中报送省财政厅。
5.申报材料于评审答辩结束后,由申报人员在答辩现场领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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