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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0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普通 来源:海南财政厅 2020-12-08

海南省2020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辩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8:10-12:30。

关于海南省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申报人员:

根据海南省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现将评审面试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0年12月23日8:10-12:30

二、答辩地点

海南新燕泰大酒店三楼(海口市海甸五东路18号,联系电话:36769666)。

三、答辩内容

参评人员评审申报材料中与业绩成果、政策理论水平、当前宏观经济政策及会计专业发展情况有关的问题。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到时间:请参评人员于12月23日8:1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答辩地点分组报到台报到(建议少带或不带除通讯工具等必要用品以外的其他个人物品,通讯工具将交由现场工作人员保管),逾期未报到者或未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评审不予通过。报到时所有答辩人员应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l张(底色不限,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要求字迹清楚不褪色)。

(二)确定答辩顺序:根据现场公布的评审分组情况,每组参评人员8:15到各自报到台抽取答辩序号,经签名确认后到指定地点候场,候场期间保持安静、禁止喧哗。

(三)答辩时间:每人答辩时间30分钟(现场有计时器),答辩候场时可携带资料,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入场,入场前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答辩顺序号;答辩人员入场就坐后,应第一时间阅看置于桌面上的答辩题目,可先作思考后答题(阅题、思考时间均计入答辩时间)。开始答题时只需介绍个人姓名和答辩序号,不再作其他内容的自我介绍。答辩结束后,应尽快领回个人物品并迅速离场。

(四)答辩成绩满分30分,答辩成绩低于18分者,评审不予通过。

(五)评审材料提交时,论文已有用稿通知,但未提交相关复印件的,请携带期刊杂志原件和相关复印件于12月21日17时前交到省财政厅会计处(逾期未提交视作未发表)。

(六)评审答辩期间请严格遵守海南省防疫指挥部有关规定,自觉佩戴口罩(个人自行准备),并主动配合酒店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鹏飞,联系电话:68531650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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